| “葵景春杯”汉字规范书写大赛征稿活动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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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中小学生规范书写的要求,推动汉字规范书写的发展,增强全民对汉字规范书写的认识,提高汉字规范书写教学,为广大书法爱好者提供展示和交流的空间,进一步强化书写的重要性、实用性、广泛性,普及和传承中华书法文化,汉字书写规范标准研究中心、北京葵景春书法开发中心联合举办“葵景春杯”汉字书写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举办单位: 汉字书写规范标准研究中心 北京葵景春书法开发中心 组织实施: 北京葵景春书法开发中心大赛组织委员会 二、参赛对象及竞赛原则 1.参赛对象:全国各地硬笔书写和毛笔书法爱好者。 2.笔种分类:毛笔、硬笔(铅笔、钢笔、美工笔)两大类。 3.组别分类:小学组 初中组 高中组(含各级中专、职业高中) 成人组 4.竞赛原则: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报名的原则。 三、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书写内容健康向上,凡具有积极意义的诗歌和散文均可;鼓励原创诗文作品。 2.书写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有错字、别字。 3.硬笔书法作品:须用硬笔工具书写(圆珠笔除外),字体及创作形式不限,最大作品不超过8开。 4.毛笔书法作品:字体及创作形式不限,最大不超过六尺宣纸,书写篆书、草书者须附释文。 四、竞赛程序 1.竞赛报名时间:2008年3月1日—2008年5月31日(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2.截稿时间:2008年6月30日 3.竞赛办法:上述各组别既可由单位集体组织参赛,也可个人自行办理。集体报名参赛,既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也可以地区、学术团体、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请组织者自制《参赛报名表》(参照表)跟参赛作品一同打包邮寄。邮资单独邮汇,请勿夹在作品包内,以免丢失。 4.评奖设置:征稿由大赛组委会评审专家经初评、复评、终评后,评审出获一等、二等、三等及优秀奖的人选。2008年7月30日在“汉字书写网”公布竞赛成绩及获奖人员名单。 五、作品的评定 1.邀请著名的书法家、语言文字工作者、资深书法教师对每件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2.作品的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不同评委统一研讨确定成绩。 六、奖励办法 1.指导奖:根据辅导老师辅导的获得等级奖的人数,按比例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优秀指导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2.组织奖:根据各单位集体组织参赛人数,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状。 3.团体奖:根据各单位获奖人数,按比例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团体奖若干名,颁发奖状。 4.在汉字书写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名单、刊发获奖作品或根据此次大赛整体水平编辑优秀作品专集。 5.成人组凡获一、二、三等奖者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为汉字书写规范标准研究中心硬笔书写研究会会员。 6.颁奖仪式及优秀作品展在北京举行(邀请函另发)。 七、报名办法 1.参赛评选及证书资费:此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只收取参赛评选和证书资费(用于每位参赛者作品评选和证书制作邮寄)。成人组每人20元/幅,学生组每人15元/幅。 2.汇款方式:参赛集体由各省市的组织者直接将组织人数按作品数量的邮资费直接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参赛个人可由邮局汇款(切勿于作品中夹寄,以防丢失)。 汇款帐户及帐号: 户名:匡永发 农行:6228 4800 1023 7741 417 工行:95588 0020 01423 43124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南小街51号526办公室(注:请务必在附言栏中写明“书法大赛”字样) 收 款 人:杨雪慧 (邮 编:100010) 3.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南小街51号521室 收件人:周子丁 徐茂海 邮编100010 八、参赛注意事项: 1.作品请署真实姓名,笔种兼报或单笔种的多幅作品署名必须一致。 2.请在作品正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学校、班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参赛组别及“书法大赛”字样。 3.参赛作品(包括获奖作品)经评审后不予退还。 4.参赛优秀作品组委会将在网上展示或编辑优秀作品集。 5.为避免遗失,参赛作品均采用挂号信进行邮寄。 6.个人参赛咨询电话010-65282901 联系人:周子丁 徐茂海。 传 真:010-65284209 010-65263109 E-mail: xurihongwen@vip.163.com 查询网站:www.hzsxw.com www.xrhw.com
二○○八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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